市  委 市人大 市政府 市政协
 
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公务邮箱
 
2009年3月25日 星期三
首 页
走进妇联
工作动态 女性风采
业务工作
队伍建设
文献资料
首页
> 单位工作 > 时政要闻
丹麦修改王位继承法长子或长女都可继位

发布日期:2009-10-30访问次数: 字号:[ ]


据中新网 丹麦7日举行全民公投,通过了修改王位继承法的提案,让国王的第一个孩子无论是男是女,自动成为王位继承人。

  根据投票结果,有85.4%的选民投下赞成票,反对的人只有14.6%。

  丹麦现行的继承法规定,如果王室降生的第一个孩子是女儿,她未来的弟弟就有优先的继承权。

  丹麦这项修改法律的提案是在2005年提出的,当时王储弗雷德里克的妻子、原籍澳洲的王妃玛丽怀孕后,希望自己的第一个孩子无论男女都应该成为顺位第一的王室继承人。不过,后来因为玛莉王妃生下小王子克里斯蒂安,这场辩论也就停止了。

  当天公投的投票率只有58.7%,相当于全国403万合格选民中,有45.5%支持修改继承法,超过了需要40%选民赞成、公投才有效的规定。

  丹麦首相拉斯穆森在投票结果揭晓后对自由党的支持者说:“这是个强烈信号,显示我们想要一个男人和女人有平等机遇的社会,不论是普通人还是王子或公主都如此。”






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
2009-2010 版权所有:常德市妇女联合会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、转载
主 办:常德市妇女联合会   承 办:常德市妇女联合会
电 话:0736—7786293  地 址: 市委大院2号楼 E-mail:cdfl@changde.gov.cn
技术支持:中国常德政府门户网站 建议IE5.5,1024×768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网站
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