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作职能: 制订全市妇联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基层组织建设规划,并组织实施;负责市妇联机关和下属单位干部管理及有关劳动工资、社会保障、人事、机构编制等工作;在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中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做好宣传、调研、培训、协调、推荐和服务等工作;负责与团体会员单位、各民主党派、工商联、民族宗教界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、台湾地区及华侨妇女组织和女性代表人士联谊工作;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党务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;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纪检、监察工作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;负责市妇女人才开发促进会和女领导干部联谊会的日常工作。承担全市“五好文明家庭”创建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。负责妇女问题的调查研究;组织“三八”红旗手(集体)和“五好文明家庭”的评选表彰工作;负责常德妇女运动史、志的收集、编纂工作。 |